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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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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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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剧早期称本地班、广东大戏、广府大戏。流行于广东、广西的粤语地区和香港、澳门、美洲、澳洲及东南亚华侨居住地区。明代弋阳腔、昆腔相继传到广东,清初徽班、湘班又在广东盛行,于清雍正年间吸收各剧种特色,汇合南音、粤讴、龙舟、木鱼等形成粤剧,角色分类原有净、生、旦、丑等十大行当,后演变为生、旦和文武生、武生(须生)、公脚、小武、六分、拉扯等独特的行当,是广州的主要剧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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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心介绍 |
| 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7年2月13日在广州市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。该中心是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(穗编字[2006]188号)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。保护中心负责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、计划和工作规范;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认定、申报、保护和展览、宣传、推介及交流传播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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